《通知》指出,將在基礎設施等領域首批推出80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營運的示范項目。據悉,推出的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80個項目涵蓋鐵路、公路等方面,其中在電力領域共有36個項目,主要包含重大水電、風電、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工程,所涉及的能源領域還包括油氣管網及儲氣設施,現代煤化工和石化產業基地等。涉及電力的主要項目為:青海黃河上游瑪爾擋水電站、湖北清江姚家平水電站、四川霍曲雄美水電站、哈密風電基地二期項目、承德風電基地二期項目、龍羊峽水光互補基地二期項目、分布式光伏規模化應用示范區(30個)。同時,本次鼓勵 和吸引社會資本的模式主要以合資、獨資、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建設及營運。
對于起示范和引領作用的首批80個項目,《通知》表示對于已開工建設和基本明確投資者的項目,應加快建設營運進程,或加快推進前期工作,盡快形成示范效應;對于尚未確定投資者的項目,應創造條件進一步落實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、建設及營運,具備條件的要面向社會公開招標,并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。
本次在公布80個項目的同時也要求落實好項目監督監管等配套工作,共同做好本批公布的80個示范項目的組織實施、宣傳引導、服務監管工作,通過推動實施示范項目促進社會資本愿進來、進得來、留得住、可流動,切實激發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等領域的積極性。
信息來源:人民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