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用煤須全部低煙塵
市質監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,該標準對煤炭質量特別是關系環境污染的硫、揮發性有機物等指標,進行了嚴格控制,部分指標高于國家標準。
其中,所有煤炭品種的全硫指標小于等于0.4%,優于國家特低硫煤分類指標,從源頭控制燃煤二氧化硫的排放。工業用煤灰分指標小于等于12.5%,等同于冶煉精煤,保證熱值的前提下減少固體污染物的排放;揮發分指標設立高限,限制高煙塵污染煙煤的使用。同時限定民用煤揮發分(Vdaf)指標小于等于12%,須全部為低煙塵污染排放的煤炭產品。
此外,為滿足環保要求,防止散料儲存、運輸、銷售過程中產生大量的粉塵污染,還對民用煤(蜂窩煤除外)要求必須使用包裝袋或包裝箱包裝,并對產品進行批次、生產日期等信息的標注。
煤炭監管面臨瓶頸
市質監局通過排查確認,目前北京市煤炭銷售、生產和用能單位共約2800余家,其中,煤炭生產企業209家,銷售企業300家,具有一定規模的使用單位2300余家,無照經營的煤炭加工和經銷點數百家。
“煤炭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多、小、低、劣問題突出”,市質監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說,目前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無準入的許可要求,部分經營者甚至沒有辦理營業執照,煤炭生產經營企業數量多、規模小、水平低且生產經營活動季節性強、流動性大, “一臺機器、幾把鍬、兩三個人”的生產經營企業普遍存在,許多企業沒有質量技術把關和控制管理能力。
另外,民用煤的用煤結構不合理,原煤散燒現象突出。無煙原煤,也就是塊煤,不僅成本高而且不易燃燒,百姓普遍反映不好用。還有,居民買煤的便利性不高,客觀上給高硫高灰等不符合地方標準煤炭的存在留下了市場空間。
用煤將全程監控
據悉,市質監局與市新農辦、市發改委、市環保局等部門建立了信息通報、聯合執法的監管聯動機制,2013-2014年采暖季期,農村地區優質煤替代工作中監督企業對不符合標準的2萬噸煤炭進行了更換。據環保部門數據顯示,2013-2014年采暖季期較上一年度采暖季,本市PM2.5濃度下降了10.6%。
下一步,市質監局將繼續加大對煤炭生產加工、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督,實現全過程的質量控制。各鄉鎮、村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,嚴禁非“京標煤”及其制品進村銷售。
市質監局表示,將引導企業做到生產有規模、供應有能力、質量有保障、營銷有信譽。建立并推行檢驗、進貨驗收和銷售臺賬、合同、公示制度、包裝標識等五項制度,實現煤炭質量的可追溯。同時,落實配送環節的質量保障,各網點建立煤炭進貨的索票制度和出貨登記制度,對于進貨的蜂窩煤,必須索要企業出廠的該批次檢驗合格報告,對于進貨的其他型煤和塊煤,必須有包裝標識和檢驗合格證,同時做好進貨記錄,從而形成從生產供應企業到配送,最終到用戶的全鏈條的質量保障。
信息來源:北京晚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