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能源規劃正有序推進。按照國家能源局的安排,當前正處于形成能源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基本思路的最后階段,從2015年1月起將進入規劃起草階段。
這是黨中央、國務院均高度重視的大事。6月13日,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,在提出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五點要求的同時,特別強調要抓緊制定2030年能源革命戰略,研究“十三五”能源規劃。4月18日,李克強主持召開新一屆國家能源委員會首次會議,明確要求立足當前、深謀遠慮、積極作為,推動能源生產與消費方式變革,走出一條清潔、高效、安全、可持續的能源發展之路。
6月23日,國家能源局在京組織召開全國“十三五”能源規劃工作會議,部署動員“十三五”能源規劃編制工作。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、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強調,要統一思想、厘清思路、突出重點、改革創新,編制出經得起歷史檢驗、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、讓黨和人民群眾滿意的“十三五”能源規劃。
正如吳新雄所指出,能源規劃編制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。精準把脈,對癥下藥,系統性工程不得不采用系統性思維,需要統籌協調各種不同關系。
一是統籌長遠與短期。能源革命非朝夕之事,眼光需要放得更長遠,看到2030年、2050年甚至更往后的未來。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,2020年被作為一個重要節點,有過較為充分的設想與謀劃,但對此后的關注并不系統,這也為今后的長遠設計提出了新的挑戰。兩個百年中國夢早已明確,建黨一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,新中國成立一百年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,成為各部門、各行業共同奮斗目標,也是能源發展的根本依據。然而,影響當前能源科學發展的重大問題,必須盡快梳理、研究、解決,以免陷入積重難返、尾大不掉的被動局面。
二是統籌中央與地方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簡政放權的速度與力度均令人驚喜。根據11月18日公開發布的《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(2014年本)》,需經國家層面核準的能源項目已經十分有限,多數下放地方政府核準。當前,我國以省為實體的省間壁壘依然明顯,但能源資源的全國優化配置要求卻日益提高,大幅簡政放權之后的統籌協調難度顯著加大。對于地方核準項目,國家特別強調要依據國家能源規劃,這也對全國能源規劃的科學性、合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三是統籌綜合與專項。根據以往的經驗,在編制出臺綜合能源規劃的同時,各領域的專項規劃也會研究編制。但近年來,也多有出人意料之事,比如綜合性的電力規劃已連續缺席兩屆,結果“十二五”期間有新能源、水電、風電等細項規劃,卻沒有電力規劃。按理,專項規劃應服從綜合規劃,那么在出臺的時序上也應有所講究。根據工作計劃,能源“十三五”規劃的上報將在2016年3月至5月進行,希望不會像能源發展“十二五”規劃一樣,直到所規劃的五年過去了兩年才姍姍來遲地正式面世。
四是統籌目標與路徑。到2020年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%左右,成為我國能源發展的關鍵目標之一。各種能源發展規模的設定很大程度上基于實現此目標考慮。但從“十二五”以來的情況看,部分目標的實現恐將遇到較大挫折,比如常規水電2020年3.5億千瓦裝機目標難以實現幾成定局,海上風電2015年裝機500萬千瓦、2020年裝機3000萬千瓦目標的挑戰也巨大無比,而分布式光伏發電今年的表現更是不如人意,對實現2015年1000萬千瓦、2020年2700萬千瓦目標造成困擾。我們有時候設定了目標,卻未給出可行路徑,但其實路徑選擇非常關鍵,畢竟不能落地的規劃毫無價值。
五是統籌內部與外部。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,能源發展目標的確定有賴于對經濟社會發展趨向的系統評估,而其實現也有賴于外部環境所創造的條件。既要眼睛向內,對能源本身的問題了如指掌,也要眼睛向外,對整體大環境如數家珍。同時,統籌內外兩個市場也該是題中之義,隨著能源國際合作的深化,獨善其身已然不現實,而且決非好選擇。
曾經業界流傳一句話,規劃就是“鬼話”。雖然顯得異常偏激,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規劃與現實兩張皮的深層次問題。當前,能源規劃得到空前的重視。據最新消息,在新近原則通過的電改方案中,主要內容為“四放開、一獨立、一加強”,其所加強者即是規劃。我們相信并期待能源規劃將以實際行動扭轉“鬼話”乾坤。
兼聽則明,偏信則暗,集思廣益方成大事。本期特約十余篇力作,建言能源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。文章不代表本刊觀點,旨在交流信息、交換觀點。也歡迎各界人士來稿繼續深入探討。